来源: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26日阅读:次
为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烈士祭扫组织服务工作,确保烈士祭扫工作安全、文明、规范、平稳、有序,按照《烈士公祭办法》,制定2021年清明节公祭烈士仪式方案。
一、活动时间
3月29日—4月2日(每日上午9:30开始)
二、活动地点范围
鹤壁市烈士陵园
三、参加人员
仪式开始后全体位于烈士陵园院内的人员。
四、活动议程
活动由烈士陵园管理处工作人员主持。
1. 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(塔等)行鞠躬礼,宣布烈士公祭仪式开始;
2. 奏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》;
3. 参加活动的党员重温入党誓词;
4. 少先队员献唱《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》;
5. 向烈士敬献花篮或者花圈,奏《献花曲》;
6. 向烈士行三鞠躬礼;
7. 仪式结束,参加仪式的人员继续进行祭扫烈士墓、瞻仰烈士纪念碑、参观烈士纪念馆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活动开始前15分钟,全体位于烈士陵园院内的人员应在广播和工作人员引导下,在烈士陵园纪念广场列队。
2. 参加人员仪式开始后不得喧哗,随意走动,抽烟,交头接耳。祭扫瞻仰参观活动应注意个人和集体形象,保护烈士纪念设施。
主办单位: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:鹤壁市九州路
咨询投诉电话:0392-33322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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